晴時多雲

MLB》你知道嗎?10大不可思議棒球舊規則

2015/05/24 15:18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你有沒有拿報紙揉成球狀就跟朋友打起棒球呢?那你想過一百多年前的棒球是什麼樣子嗎?日前大聯盟有專文介紹接近一百年前的棒球規則,其中有幾項是現在大家難以想像的。

以前的棒球規則實在令人摸不著頭緒。(圖擷取自MLB Cutfour網站)

1. 打者有權要求投手投球的高度,從肩膀到腰帶,或是從腰帶到膝蓋。

投手必須依照打者的要求,投到指定的高度,但不限內外角,這條規則存在於1867年到1887年。

2. 飛球在一個彈跳之後被接到,仍然算是接殺出局?

在1864年以前,打者擊出飛球在落地一個彈跳後被接起來仍然是接殺,這是為了讓野手空手接球時不容易受傷。之後就制定了規則讓一個彈跳成為安打;但如果是界外飛球,還是在一個彈跳之後可以被接殺,直到1883年規定落地需重打為止。

3. 投手必須繃直手臂、從下方投球。

英文裡「pitch」一開始就是類似於板球與壘球的投球動作,投手從腰部以下投球,與投擲(throw)不同,這規則直到1883年才被廢除。

4. 在1885到1893年,打者可以使用一邊圓另一邊平坦的球棒。

在19世紀末期,當時的國家聯盟打擊表現不佳,每場的得分偏低,普遍來說投手防禦率大約2.37。這時候辛辛那提紅襪隊的創隊人提議,打者可以使用一邊圓另一邊平坦的球棒,平坦那一面就像板球的樣子。後來大家發現這樣球棒常常斷裂,於是這規則也在1893年被取消。

5. 在1887年,保送也被計算為安打。

這樣一來是不是大家都能有很高的打擊率?沒錯!1887年球季一共有11名球員的打擊率都在4成以上。

6. 當主審很舒服。

以前的主審常常是穿西裝打領帶,看起來相當正式。(照片引用自sbnations網站)

在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當主審是一件很威風的事情。主審往往在賽前,由比賽當地有名望的人裡選出一個。可以有椅子做、喝啤酒,球員也很尊重主審的判決。

7. 20世紀以前的捕手,喜歡站著接球勝過蹲著接球。

好球帶很大,補手往往是站著接球。(照片引用自棒球名人堂網站)

以前的捕手往往就只有一件事要做,接好投手投過來的球。蹲下來接球是後來才普遍為人所接受的觀念。(往上看第1則,好球帶的高度跟你想的不一樣)

8. 口水球在1920年被大聯盟禁止了,但是「既往不咎」......

很久很久以前的棒球投手,喜歡對著球裹上一點泥土、塗口水、抹肥皂等等,只要能讓球變難打的方法,都有機會出現在球上。

那麼大聯盟在1920年禁止之後,各隊偷吃步的投手該怎麼辦才好呢?大聯盟決定讓這批投手投到退休為止。

匹茲堡海盜隊的葛萊姆斯 (Burleigh Grimes) 卻在禁令後投了14年的口水球,後來進入海盜隊的隊友們都覺得很噁心。

9. 1920年以前,再見「全壘打」是很難打出來的。

在1920年以前,若超前分非打者,就算敲出全壘打也會被紀錄為三壘安打,想打出再見全壘打,你還得先確認自己是否為超前分。

10. 打擊出去的球彈跳出全壘打牆外,就是一支全壘打。

場地規則二壘安打大約是1930年代才出現。曾有傳言指出,傳奇球星賈里格(Lou Gehrig)在1927年與貝比魯斯(Babe Ruth)的全壘打王爭奪戰,至少有好幾支不是全壘打,只是從場內彈出全壘打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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