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電競》體育署改口要國際認證 產發局長林崇傑:根本兩件事

2015/10/27 20:32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與業者昨赴教育部體育署,盼將電競列為「運動項目」,獲體育署「口頭」允諾,但體育署當晚隨即又改口,表示電競要成「比賽項目」還要國際奧會及中華奧會認可。昨林崇傑直言,「根本就是兩件事」,明仍會正式發函詢問體育署為電競產業正名。

林崇傑於臉書公開發文表示,依運動産業發展條例第四條規範,運動產業由主管機關認定,「連運動博奕都被認定為運動産業,為什麼電競不可以」;昨會議內容也僅爭取電競產業列為運動項目,並非要爭取電競列為奧運或亞運比賽項目。

電競產業未能納「運動項目」,電競團隊「閃電狼」領隊畢怜禮指出,十八至二十五歲為電競選手高峰期,期間卻常面臨兵役問題,發展十分受限。

前電競選手蔡承諺也說,以往電競產業社會觀感不佳,企業贊助也無法比照一般運動項目可減稅,連選手出國比賽也僅持觀光簽證,簽證到期還要往返兩國。

林崇傑補充,能理解電競產業列運動項目後,中央將有各式運動產業補助壓力,但「正名」後至少能提高民間投資意願,表示還會持續發函為電競產業「正名」。

北市產業發展局局長林崇傑(資料照,記者蕭婷方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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