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美式足球員布朗。(資料照,美聯社)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德州法律陪審團對2012年達拉斯牛仔隊布朗(Jerry Brown Jr)的酒駕死亡車禍案作出判決,法官對牛仔隊防守截鋒布倫特(Josh Brent)與酒吧老闆做出2500萬美元(約7.7億新台幣)的裁罰。
前牛仔隊防守截鋒布倫特。(資料照,美聯社)
六年前,達拉斯牛仔隊布倫特(Josh Brent)以110英里/小時(177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45英里/小時(72公里/小時)的達拉斯郊區酒駕翻車,副駕駛座的隊友布朗(Jerry Brown Jr)因為車禍往生,當時布倫特的血液酒精含量為18%,是駕駛法定限制的兩倍多。
事發之後死者布朗的母親對布倫特與老闆提出告訴,陪審團認為布倫特酒駕又超速,酒吧老闆則提供過量的酒精給布倫特與布朗,雙方各有48%的責任,而死者布朗也要承擔4%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