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充電站》網球P卡 與教練團待遇無差

2016/07/13 06:00
體育署優先核發P卡給謝淑薇,持P卡的教練無論待遇、支援訓練事宜與代表團教練待遇相同,唯一差別僅在於不能進住選手村。(記者簡榮豐攝)體育署優先核發P卡給謝淑薇,持P卡的教練無論待遇、支援訓練事宜與代表團教練待遇相同,唯一差別僅在於不能進住選手村。(記者簡榮豐攝)

國際奧會(IOC)除了發給獲得奧運參賽資格選手證件,也依據配額發放教練證件,台灣目前至少59人參賽,將配置29名教練。

另外,IOC將依各國代表團人數核配P卡,台灣目前獲得3張,P卡可提供給選手教練、訓練員與替補選手使用,若仍有不足可透過「交換卡」機制,團本部與教練隊職員證件可依照不同日期轉讓。

P卡不是每一種運動種類都適用,網球、拳擊與田徑等包含在其中,柔道則沒有,此卡不可轉讓,僅能於一個特定訓練場館進出,不能進出比賽場地,也無法入住選手村。但對於網球而言,教練原本就無法到場邊指導,若能在訓練場地與休息室協助熱身,基本權利與持教練證並無不同。

(記者卓佳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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