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岳甫/台北報導〕《紐約時報》前天報導,身兼國際奧會執行委員的國際拳擊總會主席吳經國,曾在6年前親自簽名通過一筆1000萬美元(約台幣3.2億)貸款,他昨出面駁斥,根本沒有經手過錢,也沒簽過相關文件,更點名是遭人挾怨報復。
拳總澄清借貸與吳無關
國際拳總昨也發出聲明,2010年他們確實知道時任執行主任的南韓籍金鋯有向亞塞拜然的私人企業貸款1000萬美元,拳總僅協助設立世界拳擊聯賽的美洲區隊伍,千萬美元資金都由金鋯負責,其姪女則管理財務,所有資金與吳經國及國際拳總並無關聯。
去年6月,拳總37名員工連署要金鋯離職,吳經國了解狀況後,隨即將他開除,並請查帳公司追查千萬美元資金流向,初步報告已於今年年初出爐,國際拳總為求慎重起見,正在釐清每筆可疑資金的去向。吳經國認為,金鋯一定怕出事,才會提前向紐時亂放風聲。
駁斥紐時報導 指遭人報復
面對此次無端受人污衊,吳經國強調,會在適當時機對紐時提告,拒絕聲譽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