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單項運動協會 半年內完成改組

2017/05/05 06:00

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體育署長林德福說明後續相關事務。
(記者廖聿偉攝)

〔記者廖聿偉/台北報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歷經3次審查會議,前天總算完成初審,體育署長林德福強調,「82個特定體育團體(協會)務必於6個月內完成改選,期間難免會出現協會內部的反彈聲浪,但光明就在眼前,我會和大家一起度過陣痛期。」

日前爆發戴資穎球衣事件,羽協再度成為眾矢之的,林德福表示,未來會仿照日、韓推動仲裁組織,選手若遇到問題,可先向協會申訴,若無法解決,再送交第3方委員會。至於仲裁小組的編制和細節,還需要再研議,期盼能盡快訂定最完善的機制。

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中,「中華奧會」被改名為「國家奧會」,林德福解釋,國家奧會只是一個統稱,和正名無關,在國際上中華奧會的名稱並沒有改變。

至於體育法第6章第32條,協會必須開放人民參與,林德福表示,開放民眾參與一直是最高原則,但仍會有例外,例如射擊協會可能牽扯到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會以特案處理,但立意還是希望協會能透明化,接受全民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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