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足協遲未修章程 理事提先選舉

2018/01/19 06:00

體育署長林德福表示,足協無論決定要「先修再選」還是「先選後修」,都予以尊重。(記者廖聿偉攝)

〔記者廖聿偉/台北報導〕國體法修正案通過後,各單項協會必須在3月20日前完成改選,但足球協會卻持續空轉,原本計畫盡快修改章程,將開放個人會員直選理監事納入條文,以符合國體法精神,並將新章程送至國際足球總會(FIFA)審核,無奈遭部分理監事杯葛,並提出要先選出理事長再修章程,導致足協運作停擺。

足協上個月收到體育署預報名網站招收的19271名會員後,秘書長陳威任就多次強調力挺國體法,並期望於12月28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火速完成章程修改,但遭部分理事以程序不符退回。上週召開理事會議,卻又未討論修章議題,反而在未經會議主席同意下,強行表決通過要「先選後修」,並將於2月10日的會員大會選舉。

對此,足協回應,若堅持「先選後修」,已明顯違反本會章程之相關規定,將使足協面臨違反國體法的風險,提案人明顯將個人選舉利益置於台灣足球發展議題之上。

林德福表示尊重

體育署長林德福重申,FIFA和國體法有歧見,仍會尊重FIFA決定,足協內部意見必須先整合,無論是「先修再選」還是「先選後修」都予以尊重,日前也曾找理事長林湧成和副理事長龔元高面談,期望盡快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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