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殘總、桌協遭警告 改選消極

2018/03/23 06:00

各單項協會依法須在3月20日前完成改選。(資料照)

〔記者林岳甫/台北報導〕修正後的國民體育法去年9月20日公布施行後,各單項協會依法須在半年內完成改選。不過,3月20日期限屆滿,逾3成協會尚未改選完畢,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桌球協會被視為態度消極,體育署已發函警告,要求7天內提出章程修正草案送審。

體育署週二公布各協會改選進度,滑冰、桌球、殘總、踢拳道和足球協會尚未修改章程。不過,滑冰已召開會員大會通過章程,並送至體育署查核,預計5月12日改選;踢拳道已完成章程修正草案;足協須待國際足總(FIFA)派員來台釐清爭議。

體育署署長林德福表示,多次和桌協、殘總進行溝通,始終不見他們動作,昨依國體法第43條,發函警告兩協會。若7天後兩協會仍未動作,最嚴重將解散協會;林德福強調,不樂見使用非常手段。

桌協副秘書長黃明昨表示,章程已修訂,並將於25日召開會員大會通過,屆時再送交體育署審查。

殘總會長賴復寰透露,國際殘障奧運委員會(IPC)要求修訂章程得先由他們批准,才能再給體育署審查,但1月底寄出後至今仍未收到IPC回覆。至於體育署欲直接和IPC溝通,加速殘總修訂章程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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