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推專法系列報導》最難一步已跨出 設「法」讓體改走下去

2018/05/26 06:00
體育改革已跨出最困難的一步,設立「體育團體法」專法高密度管理有其必要性。(資料照)體育改革已跨出最困難的一步,設立「體育團體法」專法高密度管理有其必要性。(資料照)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8月底修正「國民體育法」,納入「特定體育團體」專章,72個特定體育團體預定在7月初全面完成改選。民進黨立委多認為,體育署應盡速完成子法的訂定、落實考核、監督機制,不要只因部分選舉問題就否定改革。

立委意見表立委意見表

當年力推專法的立委黃國書表示,會提出專法是考慮特定協會是國際賽事的窗口,擔負選、訓、賽工作,也對外代表國家;與一般全民體育、推廣性質的協會不同,需要專法高密度管理。後因專法訂定不易,同意在國體法制定專章,納入專法的七、八成內容,這確實是跨出非常大的一步。

勿因選舉問題 否定改革

黃國書指出,只要開放直選,就很難避免人頭會員的問題,大家應該思考如何進一步防弊,而非否定改革。

立委吳思瑤說,任何改革不只是修法、立法,最重要是如何執行。改選只是第一步,未來需要依法公開財務、會務,政府還能透過考核進行監督。改革是否成功,不能只用部分的選舉結果來論斷。她強調,政府無論如何都不該過度干預,甚至主導人民團體的運作。

立委陳亭妃指出,所謂的人頭會員問題,最後在繳費這一關已篩選掉不少。她說,體改能走到這一步非常不容易,否則在國民黨完全執政的第七、八屆立法院為什麼都辦不到?現在已跨出最難的一步,就先好好走下去。

立委蘇巧慧也說,只有修法不是改革,要看政府的行政作為。體育署可以補助、監督,就不能行政不作為;各項協會的選舉已陸續完成,還要觀察後續的改革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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