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羅斯條款」杜蘭特先受惠

2011/12/22 06:00

〔記者卓佳萍/綜合報導〕誰說菜鳥一定勞碌命,NBA新版勞資協議中,特地為明星等級的菜鳥增設了「羅斯條款」,但雖然名為羅斯條款,第一個受惠的卻是雷霆隊主力:杜蘭特。

勞資協議中原本規定菜鳥合約若要續約,薪資上限不得超過球隊薪資總額的25%,但為了本來就擁有菜鳥球星的隊伍有更好的機會能續留這些星光閃閃的菜鳥,特地以羅斯為例,設下「羅斯條款」。

雷霆27.7億簽雷帝

此條款適用於在菜鳥合約期間,曾兩度獲選NBA第一、二、三隊,或兩度被票選為全明星隊先發,再或者是曾當選過一次年度MVP的球員,續約金額可提升到球隊薪資總額的30%。

比羅斯早一年進入NBA的杜蘭特,今年6月與雷霆結束他4年的菜鳥合約,並在新球季前與雷霆完成續約,杜蘭特曾兩次入選明星隊,完全符合羅斯條款,雷霆隊以5年8900萬美元(台幣27億7000萬)與他簽下新合約,假若羅斯與公牛續約敲定,晚杜蘭特一年進NBA的他,要等新合約生效的2012-13年球季才能受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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