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偉銘/綜合報導〕2010年廣州亞運跆拳道「黑襪事件」中,導致我國名將楊淑君(現改名「楊宜蓁」)被取消資格的亞運跆拳道技術代表趙磊,據傳另因收賄被中國法院重判10年。
北京《法制晚報》週日報導,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拳擊跆拳道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趙磊利用職務便利,為河南省跆拳道省隊在2009年全運會獲得兩枚金牌提供幫助,構成受賄罪,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趙磊曾任中國跆拳道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6年前收受2次賄款,合計30萬人民幣(約150萬台幣),文中未提行賄者全名,僅以「河南省體育局局長韓某」替代,但有資料顯示,此人應為2011年6月被免職的河南省原體育局局長韓時英。
5年前亞運,楊淑君女子49公斤預賽對決越南武氏厚,首回合9:0大幅領先,趙磊卻聲稱,楊電子襪感應片訊號異常,中止賽事並檢查「發現兩枚違規放置的電子晶片」,隨後趙磊召集監督委員商議,宣佈楊犯規取消資格,全場嘩然並引發連串後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