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粘藐云/台北報導〕足球協會今針對《國體法》開放個人會員加入一事提出回應,聲明強調協會全力支持國體法,也依國體法規範進行章程修改,秘書長陳威任表示,確實曾發函向FIFA(國際足球總會)、AFC(亞洲足球聯會)尋求意見,希望能夠達到我國法制及上述國際組織的平衡點。
針對外界提出美國、印尼及南韓足協章程皆允許個人會員,陳威任回應:「除上述國家,我們還研究日本及菲律賓等國相關規定,不過那些允許個人會員加入的國家,仍有其他條件,將個人會員及會員大會權益做區隔,會員並非全部都有會員大會代表權。」
足協聲明如下:
一、本會喜見本國政府對體育運動之重視,國民體育法之通過更象徵本國體育 運動之新紀元,本會全力支持國民體育法。
二、本會目前正依國體法精神進行章程修訂,包括會員直選理事長、選手理事 均納入章程修訂之方向,此外更加重教練、裁判身份之理事席次,未來將 有更多元之發展意見納入本會發展。
三、本國平面媒體於 10 月 9 日以大篇幅報導本會阻擋個人會員入會一事,本會 尊重媒體朋友新聞評論自由,更樂見本國媒體熱烈討論本國足球事務,無 論是針對選手、教練、賽事內容之討論,任何具有建設性之意見,本會採 納並且作為未來推動足球運動之參考。
四、國民體育法於 106 年 8 月 31 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會分別於 9 月 5 日函 請國際足球總會(FIFA)、9 月 7 日函請亞洲足球總會(AFC),請求國際足球組 織針對國體法之內容提出解釋,並分別於 9 月 20 日接獲 FIFA 回函、9 月 21 日接獲 AFC 回函。
五、本會以促進本國足球運動發展為宗旨,積極配合國際足球組織推動本國足 球運動。歡迎所有熱愛足球運動之人士,參與足球活動、觀賞足球賽事。 本會亦歡迎任何有志人士,加入本會的大家庭,共同推動本國足球運動之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