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岳甫/台北報導〕國民體育法修訂後,足球協會因兩派人馬對理事長參選人選是否需具備會員資格產生歧見,讓國際足總(FIFA)於4月中旬派員來台瞭解事件全貌,如今FIFA完成調查後已來函說明,要求足協必須按照來函內容及執行步驟,至於爭議預計最快能在6月底落幕。
足協原訂3月17日進行第12屆理事長和理、監事改選,不過有意參選理事長的民進黨大老邱義仁,因不是足協會員,是否具參選資格,引發協會內部兩方人馬爭論不休,最終只能由FIFA來台瞭解。
高雄市足球委員會主委劉世芳、足球協會副理事長龔元高今開記者會。劉世芳指出,依照本次FIFA來函,邱義仁具備理事長參選資格,足協以章程第8條第3款,要求邱義仁必須具有會員代表資格,始得參加理事長選舉,並不被FIFA接受。龔元高表示,「FIFA的信完全是依照我們的訴求,讓我們感到相當欣慰,得到FIFA支持得以平反。」
此外,龔元高今發函足協、體育署及內政部,將在明日下午3點召開臨時理事會,決定臨時會員大會的相關議程,包括選舉辦法、選舉選務委員會、申訴委員會,參選人資格與選舉人資格的確認與同意,再送交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定最終改選日期。
至於足協何時能完成改選,劉世芳希望6月底前完成,她說:「過去雙方在這兩件事爭執不下,才要求FIFA作最後裁判,信件裡面都已經講得非常清楚,希望我們能搬開大石頭,讓台灣足球的世界排名及基層發展都能突飛猛進,不要處在原本的爛泥巴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