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La New熊隊外野手蔣智聰,今年8月間在高雄市區酒駕被警方查獲,依涉嫌公共危險罪送辦,高雄地檢署認為他自白犯行,予以緩起訴處分,但需支付3萬元處分金。
處分書指出,今年8月19日上午7點多,被告蔣智聰(25歲)駕駛自小客車,途經高雄市前金區中華、新田路口,被執勤警方攔查,接受酒測儀器吹氣檢測,其吐氣所含酒精成份達每公升0.70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值0.25毫克,新興分局將他移送法辦。
高雄地檢署開庭調查,蔣智聰出庭應訊時態度良好,坦承酒後開車,並知道不該酒駕。承辦檢察官蕭擁溱審酌蔣智聰涉案情節輕微,依法予以緩起訴處分一年,但需繳交3萬元處分金。(記者鮑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