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倪婉君/台北報導〕同樣是和獅隊簽下複數年合約的球員,陽森昨天正式確定結束中職生涯,不能轉隊,也確定不會領到今年360萬元年薪。曾翊誠則結束在獅隊的生涯,可以轉隊,並且已領到未來兩年396萬元薪水。
對於陽森和曾翊誠,獅隊展現一硬一軟作風。領隊陳政南表示:「我們決定開除陽森,今年年薪不會支付,也不會給他離隊同意書。」
獅隊認為陽森曾向組頭買車,最近又發現他在外借貸關係複雜,因此援引球員契約中第21條(球團提前終止契約),即球員發生犯罪、重大違紀等不正行為,日前已和陽森解約。
本報昨天仍然無法聯繫上陽森,但他若不接受獅隊作法,可向聯盟提出申訴。前牛隊球員武建州在1999年簽下5年複數年合約後,2000年遭提前解約,也曾狀告牛隊,並在2003年勝訴,獲賠402萬元。
曾翊誠則在前年12月和獅隊簽下3年594萬複數年約,去年就因受傷未在一軍出賽,季後又開刀,今年恐怕都須養傷。陳政南說:「曾翊誠需長期養傷,我們決定跟他解約,未來2年薪資,我們會依合約付給他。」
對此,曾翊誠感謝獅隊11年來照顧,也透露在簽字解約的那一刻很不捨。
象隊領隊楊愛華在第一時間得知消息後,表示會請總教練陳瑞振去觀察曾翊誠的狀況,評估簽約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