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攜手運科中心指引足球兒少頭頂球訓練。(體育署提供)
〔記者梁偉銘/台北報導〕為避免學生參與足球運動受到傷害,體育署特別和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合作,公告研訂「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希望降低兒童及青少年時期的訓練風險。
運科中心執行長黃啟煌表示,包括蘇格蘭、英格蘭、美國、紐西蘭、日本等國家,都已針對兒童與青少年頭頂球訓練導入指導方針,並限制或禁止訓練和比賽中的頭頂球動作,就是為了降低發生頭部傷害。因此運科中心與體育署合作,以跨領域方式邀請運動醫學、小兒神經醫學、運動科學及各階層足球教練展開座談會,共同研商出「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
體育署主任秘書呂忠仁強調,為了防範未然,教練應該教導正確技術及研議合適的比賽規範,並且靠著後續教育去落實推動,至於研擬規劃的「兒童與青少年足球頭頂球訓練建議指引」中,建議6歲以下兒童不應安排頭頂球訓練;9至12歲兒童若有頭頂球訓練需求,建議採用氣球或泡棉球訓練;12至15歲青少年則建議採用4號球或最低氣壓5號球訓練。
適康復健科診所醫師鄭惟仁指出,人體腦部發育要到11歲,才會達到成人腦細胞數量的95%,若在發育階段因為頭頂球訓練而產生腦震盪或者腦損傷,很可能會對後續及未來的認知產生影響,呼籲平常訓練時務必保障年輕選手安全及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