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職》義大雙林疑被不當扣薪 球員工會提告

2014/11/19 18:21
在今年球季結束後,遭到釋出的義大犀牛投手林英傑,他表示,自己簽的是二年合約,不懂為何會被扣薪水。(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在今年球季結束後,遭到釋出的義大犀牛投手林英傑,他表示,自己簽的是二年合約,不懂為何會被扣薪水。(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華職棒義大犀牛隊在今年球季結束後,將陣中投手林英傑、林其緯等人釋出,不過林英傑、林其緯兩人在球季時有被球隊降下二軍,但在二軍的這段期間內,兩人卻遭到球隊扣薪,兩人尋求球員工會爭取不當被扣的薪水。球員工會今(19)日發出新聞稿,指出調解不成,將會於下週在高雄地方法院,針對義大球團提出民事訴訟。

在今年球季結束後,遭到釋出的義大犀牛投手林其緯。(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在今年球季結束後,遭到釋出的義大犀牛投手林其緯。(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球員工會表示,曾於10月2、9日經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進行勞資調解,可是義大球團卻單方面主張要聯盟仲裁,不過工會認為聯盟的的仲裁委員會,並不符合台灣仲裁法、仲裁機構的規定,且目前會長職位為空缺,所以受理仲裁者是常務理事,但常務理事又皆為球團代表,兩人甚至是在調解後就遭球團釋出,便決定直接提出民事訴訟。

其中林英傑表示,自己簽的是2年合約,和一般球員的合約不同,只是想了解為什麼球團可以扣薪?他表示,因為複數年合約應是保證合約,他不懂球隊因為降二軍而扣薪是根據哪條規定,不論透過調解或是仲裁,都只是想了解依據哪條規則而扣薪。

球員工會新聞稿全文

針對義大球員林英傑與林其緯遭義大球團不當扣薪一案,球員工會已委請律師,將於下週代表林英傑與林其緯正式向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整起不當扣薪事件,雖曾於10月2、9日經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進行勞資調解,義大球團卻單方主張應交由聯盟進行仲裁,而拒絕主管機關之調解。對此,本會認為1、聯盟規章所訂之仲裁委員會的架構,並不符合我國仲裁法仲裁機構的規定,2、聯盟目前沒有會長(代會長) ,而受理仲裁之常務理事又皆為球團代表,再者,兩位當事人於調解後旋遭球團釋出,於是決定直接提出民事訴訟。

針對義大主張扣薪乃依據合約及球團公佈的辦法,我們主張:(1)目前各球團使用的職業棒球選手合約屬於定型化契約,應受民法就定型化契約的規範。而該合約之規定,球團得片面減薪,已違法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而使該部分規定無效。(2)縱使依據選手合約,球團所為減薪幅度、浮動薪資等措施仍應該先經勞資討論,且應該符合比例原則。(3)球團公佈的辦法是片面公布,未經過球員事前參與亦未經過球員同意,不應該成為勞資雙方勞動條件的約定。

末以,睽諸美國、日本職棒,皆無下放二軍(小聯盟)而有減薪或影響薪資的約定。且目前中職其他球團也已主動廢除下放二軍扣薪的制度(或採取經勞資討論後簽署扣薪條件協議)。 對於義大球員必須直接面對球團如此不當作為,而被迫走上司法途徑,球員工會將盡全力為球員爭取權益,並將提供球員在之後生活上的必要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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