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中華職棒的球員們,除了戰力不符被釋出而轉到另一支球隊發展外,大多在一支球隊待到退休。自由球員制度推出以來,有球員行使權利,但最後還是待在原球隊,凸顯出制度上的缺陷。
林智勝季末將會是各隊積極追求的自由球員。(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在中華職棒現行的自由球員制度之下,若是球員要轉隊,新東家必須付出高額的轉隊費給該球員的老東家。這也使得自由市場形同虛設,看不到像國外職棒那樣頻繁的轉隊情形。
舉林智勝為例,他從2011年至今,5年以來的月薪分別為37萬、39萬、40萬、42萬與43萬元。如果其他三支球隊想要在今年底簽下林智勝,必須付1290萬元的轉隊費給Lamigo桃猿隊。
不過這項制度未來有機會解決,據蘋果日報報導,目前包括統一獅、中信兄弟、義大犀牛都贊成降低轉隊費,藉以活絡自由球員市場,不過Lamigo桃猿則沒有回應。
另外,自由球員年資的認定方式,球員工會也希望將9年修改為6年。旅外球員28歲即成為自由球員,其他包括傷兵名單等措施,也都是球員工會所希望能改善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