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美國一家超市《多明尼克》(Dominick's Finer Foods)近期因冒用「籃球大帝」喬丹(Michael Jordan)之名吃上官司,未料因為這起訴訟案,意外爆出喬丹的NIKE廣告收入。
NIKE給喬丹的廣告收入數字驚人。(資料照,美聯社)
2009年,這家超市為了恭喜喬丹入選名人堂,推出價值2美元(約台幣64元)的折價券,上面有喬丹的名字與照片,因未經同意,被認為是侵害喬丹的權利。《多明尼克》也坦承,未事先告知就冒用喬丹的肖像,法庭目前還未判定超市需支付的賠償金額。
喬丹律師指出,喬丹對於NIKE來說,有4.8億美金的價值(約148.8億台幣),每次的商業用途只要提及喬丹的名字,就有1千萬美金(相當於3.1億台幣)的價值,因此對於喬丹來說,他的身分就是最大的資產。
除了NIKE以外,喬丹還為多項商品代言,像是《NBA 2K》系列、香水及服飾等,每一項收入都至少有1千萬美金(相當於3.1億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