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縱使籃球之神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已從NBA退役多年,但吸金功力有增無減,他代言過內衣品牌、球員卡、運動飲料等多項產品,但跟世界第一大運動品牌Nike比起來,這些品牌所支付給喬丹的費用都黯然失色。
喬丹。(資料照,美聯社)
近期,喜互惠(Safeway)公司旗下一間超市未經許可就發送印有喬丹姓名、背號的折價券,被喬丹控訴侵害權利並要償一千萬美元,喬丹與Nike之間的金錢往來因此浮出水面。
喬丹在2000年至2012年間從Nike品牌上得到的獲利有5.3億美元(約台幣167億),根據《富比士》報導,2013年喬丹光靠著球鞋側標就賺了9千萬美元,2014年則達1億獲利。
但這些錢對比Nike從喬丹品牌上賺取的金額,只是九牛一毛,因為去年以他為名的喬丹牌在美國籃球鞋的市占率達58%,報導並稱其對Nike來說值20億美元(約台幣627億)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