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辰/綜合報導〕球團擁有球員生殺大權,薪水球團說的算,一年一簽,退休後如想重回賽場,也只能跟老東家談,交易與釋出是球員轉隊的唯一可能,這是1975年前的大聯盟,實施自由球員制度前。
1975年,道奇隊投手麥瑟史密斯(Andy Messersmith)與球團無法取得合約共識,上個賽季,他拿下20勝6敗,賽揚票選第二名,更早一年,他也有19勝14敗,賽揚票選第5名的好成績,但道奇隊片面決定他新球季的薪資 。
加上金鶯隊左投麥克納里(Dave McNally),退休後許多權利仍受原球團控管,這兩件事讓球員工會有所行動,最後終於促成自由球員制度。
MLB薪資也從此水漲船高,1975年最高薪球員為傳奇全壘王漢克阿倫(Hank Allen)的24萬美金,而上個賽季,最高薪球員是道奇隊王牌克蕭(Clayton Kershaw),年薪為3100萬美金(約新台幣10億元)。
克蕭2015年薪為10億新台幣。(資料照,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