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經常遭下重手。(資料照,美聯社)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日前有位球迷剪輯林書豪遭惡意犯規影片,引發網友熱議,甚至吸引美國權威媒體《紐約時報》的關注,其相關報導讓聯盟又再度發出聲明,甚至提出數據,回應新聞內容。
聯盟聲明如下:
回顧過去比賽畫面,林書豪並未受到聯盟裁判的不公對待。NBA裁判們都有同樣標準去判定何謂惡意犯規,影片中雖然涉及強硬的身體接觸,但透過不同視角及與過往比賽影片比較,並沒有惡意犯規的問題。
過去3季當中,林書豪切入次數為1537次,排名聯盟第21位,其他球員如活塞傑克森(Reggie Jackson )切入2031次、馬刺帕克(Tony Parker)1,974次及勞森(Ty Lawson)、厄文(Kyrie Irving)等人,切入次數都較林書豪多,但所獲得的普通犯規次數都未及林書豪。且在超過1500個切入的23位球員中,林書豪所獲得的被犯規數,已經是第7高。
此外,惡意犯規的頻率並不高(約500次普通犯規,才有1次惡意犯規),所以在林書豪所獲得的814次犯規中,未出現惡意犯規,統計上來說並不特別顯著。
林書豪遭犯規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