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據南韓媒體報導,首爾東部法院昨天做出終審判決,裁定名將朴泰桓具備代表南韓參加國際賽事的資格。但南韓體育協會表示,還要等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的裁決結果。
朴泰桓。(取自仁川亞運官網)
朴泰桓與南韓體育協會的案件在6月29日進行第1次庭審,法官詢問雙方意見後,宣布在7月8日南韓游泳隊里約奧運名單正式確定之前做出判決。
昨天,首爾東部法院的判決書中表示,朴泰桓不符合國家代表的事由並不存在,認可他代表國家參加奧運的資格,並確認《游泳國家代表選拔規定》第5條第6項的理由無效。
儘管如此,南韓體育協會發言人依舊堅持自己的立場,稱目前需要等待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最終裁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