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左三)將以「布魯克-林」出商品。(美聯社)
〔記者林宗偉/綜合報導〕根據「每日籃網」網站指出,林書豪已經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成功「布魯克-林(Brook-Lin)」的商標權利,根據資料顯示,接下來林書豪的團隊將會這個推出這個系列的T恤、球衣等商品。
不同於先前註冊「林來瘋(Linsanity)」商標是為了不讓其他人做商業使用,這次林書豪申請的「布魯克-林」商標權利,將會用作商業用途。
「每日籃網」表示,其實「布魯克-林」商標,在7月1日林書豪與籃網達成口頭簽約時,就先被一名球迷搶先註冊,不過後來這名粉絲將權利轉讓給豪小子的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