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宗偉/台北報導〕自里約奧運以來,國內單項協會與選手之間的爭議不斷,但在「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通過前,體育署會先設立選手陳情小組,目前已在審議階段,最快11月可上線,希望能解燃眉之急。
目前「國民體育法」修法草案已於10月19日經教育部法規會議審議通過,11月2日將繼續在部務會議討論,然後再送行政院複審,最快12月20號就可提送至立法院審議。
本次修法重點以「組織開放化」為方針,包括提升團體會員比例、增設公益理監事、親等及利害關係人迴避原則等,此外也會設置體育紛爭仲裁專責機構,並且加入體育團體違法之處理機制。
體育署署長何卓飛表示,過去國民體育法經過10次小修改,這次是最大幅度的斧正,應該會有關鍵性的影響,而且還加入了仲裁機制及強化監管措施,如謝淑薇等選手的爭議,都能有法源依據可以執行,協會如果有違法或妨害公益等情事,也可依人民團體法第58條處置,最嚴重將命令解散。
至於仲裁機制將採取社團法人方式組成,由各體總、社會公正人士、選手代表等3方合議,希望達到公平,而在法制化前,會先設立陳情小組,預計11月可開始運作。
體育署長何卓飛表示,這次國民體育法修正幅度有史以來最大。(記者林宗偉攝)
體育署長何卓飛(右)與副署長林哲宏出席記者會,說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進度。(記者林宗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