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企業認證授證典禮暨i運動論壇」16日舉行,遠見雜誌總經理蔡怡穎(右)主持i運動論壇,國立清華大學體育系教授邱文信(右二起)、體育署長林德福、衛福部國健署署長王英偉與談。(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廖聿偉/台北報導〕國民體育法修正案通過後,特定體育團體必須在明年2月前完成改選,中華奧會遭爆出11月底前改選,其中一半委員來自各亞、奧運項目協會理事長,日前遭網友質疑,「為何奧會『偷跑』改選,難道又想黑箱作業?」
按照國際奧會規章,來自亞、奧運協會推薦人選的理事長是奧會「當然委員」,另一半委員則是透過選舉,但奧會此刻改選的「當然委員」,若明年協會改選後,這些委員若沒選上理事長,奧會恐怕將再度面臨改組,外界疑惑,「為何要如此急著改選,難道別有用意?」
對此,體育署長林德福回應,體育署以「法令」為依據,奧會並不屬於國體法中的特定體育團體,所以不受國體法管轄,且奧會公告改選的時程是在體育法通過之前,他們只是依照時程進行,因此,並不認為有任何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