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體育署長林德福:協會改選比照中選會作業規格

2018/02/01 18:22

體育署長林德福(左,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梁偉銘/台北報導〕國民體育法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必須在3月20日前完成改選,體育署長林德福表示,體育改革只剩最後一哩路,各單項協會的改選,將比照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作業規格,全程錄影以昭公信。

為監督特定體育團體改選作業,體育署已籌設由第三方社會公正人士、律師及機關代表所組成的「各特定體育團體選務監督委員會暨工作小組」,訂於明日上午召開第一次選務監督委員會會議,正式啟動協會改選監督作業。

林德福表示,「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修正案」昨已在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其中第九條規定「各類理事及監事之選舉,由所有具投票權之會員(包括團體會員代表)投票者,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辦理」,常務理事選舉亦將比照辦理,以落實組織開放改革方向。

體育署將成立選務監督小組,由體育署副署長王水文、林哲宏擔任督導長,同時安排每個協會都有一名律師協助監督選務,體育署業務單位組長、副組長、業務科長及承辦人也都會加入。體育署除了商借附近的中正國小教室,做為協會改選場地,屆時署內一、二樓會議室,以及三樓大禮堂都能借給協會辦理改選。

至於通訊投票方式,林德福透露,先前有6個協會採取通訊投票,不過已有協會表達想改回現場投票;他解釋,將向中華郵政租借臨時票匭,並由中華郵政保管選票,開票時採全程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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