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可喬丹同名品牌「喬丹」(Air Jordan),與中國山寨品牌「喬丹體育」侵權風波再起。(圖取自網路)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籃球之神」麥可喬丹(Michael Jordan)同名品牌「喬丹」(Air Jordan),與中國山寨品牌「喬丹體育」(QiaoDan)因商標互告侵權,「喬丹體育」日前向中國法院狀告「喬丹」侵權,昨天在中國知識產權庭公開開庭審理,並要求「喬丹」停止侵權,並索取人民幣30萬元(約139萬台幣)的賠償金。
Nike自2002年起曾先後10次向中國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對中國喬丹體育(QiaoDan),提出控告,認為喬丹的商標遭到侵權,不過都未被採納。
麥可喬丹本人也在2012年提告中國喬丹體育侵權,一、二審均敗訴,喬丹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最後仍遭到駁回。
如今雙方又因又商標再起纠纷,喬丹體育表示,Nike擅自使用具有高市場知名度和識別度的「喬丹」商標,侵害了中國喬丹的商標專用權,並主張這是不正當的商業競爭,要求Nike停止侵權,並公開道歉賠償30萬人民幣(約139萬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