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桌球》福原愛寧棄1.3億年收、孩子監護權也要離婚? 日媒指背後關鍵

2021/03/09 09:26

江宏傑、福原愛。(資料照,路透)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福原愛將江宏傑與孩子留在台灣,回日本爆外遇風波後,日本周刊《女性自身》今報導,小愛這次離婚意志強烈,似已做出年收1.3億日圓高峰下滑、還有喪失2個孩子監護權的準備。一名體育記者說:「這1、2年福原愛已好幾次提出離婚,江宏傑都會道歉之後一直再犯。」

周刊站在先前江宏傑會言語暴力的立場,指出包括江宏傑曾斥責福原愛懷第一胎時1天孕吐7次,會吃不到營養,能吃東西之後反被斥責「吃多了會變胖」。還有兩人一起看牙科,回家路程中被叫妓女一事,造成福原愛壓力大異常出血、淚流不止。

針對鐵了心離婚的福原愛,周刊找來日本的國際家事法律師本村安宏,他表示兩人若離婚,夫妻財產制上,台灣和日本法律沒差那麼多,最後都是要分產。

一名廣告商說,外傳小愛的年收目前有3500萬台幣,約1.3億日圓,廣告費是和日本花滑公主淺田真央同等的女子運動員最高級,3000萬到4000萬日圓左右。受到這次不倫風波影響,肯定會減少代言,而另一方面江宏傑的年收,包括贊助銀行合庫給的薪水,大概1000萬日圓。只是現在來看,未來兩人要合體代言也很難了,收入是肯定下滑。

至於兩個孩子的監護權,本村表示,「台灣是單獨親權制與共同親權制並存,取決於夫妻要不要選擇共同監護,但由於台灣受儒家思想通常由男性主導,官司上雖然共同監護案例不少,統計上離婚後的親權歸屬男方的案例更多。也就是說小愛很有可能會失去孩子監護權。」

報導表示現在小愛因為不倫風暴,離婚要付出年收1.3億日圓下滑、喪失2個孩子監護權的代價,儘管如此還是想離。「曾說出『夫妻間將為了孩子的未來好好討論』的福原愛,最終的決定會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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