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第18屆SBL超級籃球聯賽新人選秀會。(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粘藐云/台北報導〕台灣籃壇近期相當熱鬧,同時有SBL、P.League+及T1職籃3聯盟並立,日前中華籃協為保障球員權益,提供各聯盟選秀指引,其中一條為各聯盟不得限制球員在同年度參與兩聯盟以上的選秀,若屆時球團選秀落空,得如何進行補償?籃協今在線上記者會時表示,各聯盟可自行擬定補償規定。
根據籃協所提出的選秀指引,其中一條為「為保障球員權益,聯盟不得限制參與選秀之球員於同年度不得參與其他聯盟之選秀。如球員於同年度獲得二聯盟以上球隊選秀,球員得於與各球隊協商後,自行決定簽約之對象。」
但這可能衍生一個問題,假如同一名球員同時參與3聯盟選秀,且同時獲得3支球隊的青睞,這代表其他兩支沒簽到該名球員的球隊,直接浪費一個選秀權。
今籃協法律顧問律師許英傑回應,這規定可能形成某些特別優秀的球員,成為熱門人選,將由各聯盟去訂定補償規範,他也呼籲,球團在執行選秀權時要有相當的把握,「不管是球隊經營,以及給予球員的評價,都希望以正面或是吸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