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今舉行例行記者會,中間為副署長洪志昌。(記者吳孟儒攝)
〔記者吳孟儒/台北報導〕台灣代表隊今年在東京奧運取得2金、4銀、6銅的空前佳績,取得前8名的選手依國光獎章規定可獲得獎金,其所屬縣市也有加碼,但為了獎勵所有參賽選手,體育署今宣布,今年68位運動員都會獲得10萬元的激勵獎金。
體育署副署長洪志昌今表示,奧運為運動員夢想中的大舞台,想踏上五環殿堂也相當辛苦,比亞運、世大運等大賽更加不易,得征戰多項賽事拚世界排名,又或是在世界級的國際賽取得佳績。
為了體恤選手奮戰的辛苦,洪志昌指出,經由運動發展基金委員會開會一致通過,所有取得東奧資格的選手都將獲頒10萬元的激勵獎金,他說:「大家都非常辛苦,特別是因為疫情比賽延後,選手還得閉關苦練,不管有無得名都很不容易,因此委員會也特別提出此激勵方案,鼓勵每位辛苦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