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郁婷。(資料照,美聯社)
〔記者梁偉銘/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要求調查北京冬奧競速滑冰女將黃郁婷的不當言行,教育部體育署已經定調「速戰速決」,除了2週內召開專案會議研議處分,也將盡快做出冬奧結束後經費補助減發,甚至是直接停發的決定,至於「罰錢」手段能否平息眾怒?則仍待觀察。
3月29日就滿34歲的黃郁婷,已經連續第2屆冬奧參賽,體育署日前指出,她的兩大問題,包括美國鹽湖城備戰北京冬奧期間,以個人社群網站上傳穿著中國隊服裝訓練的影音;以及冬奧參賽期間受訪、發文等內容,不符國人對國家代表隊選手的期待。由於近來民意炸鍋,體育署備感壓力,近期邀集中華奧會、滑冰協會及學者專家等,以專案會議審議黃郁婷的爭議言行情節,懲處包括經費補助減發或者停發,至於110年度黄郁婷的培訓金額,大約139萬元。
為了亡羊補牢,體育署也開始檢討研修「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建立未來代表隊人員不當言行的處理規範及機制,也就是「黃郁婷條款」,預定6月成都世大運前完成適用,也避免9月杭州亞運重頭戲重蹈覆轍,再度於敏感的中國地區發生類似脫序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