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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體育競賽前3名 新竹縣將按月核發選手補助金

2022/03/25 22:18

新竹縣政府宣布,為落實培育及照顧縣內績優運動選手,即日起針對在全國體育競賽獲得前3名的選手,核予每人每月培訓補助營養金。(記者廖雪茹攝)新竹縣政府宣布,為落實培育及照顧縣內績優運動選手,即日起針對在全國體育競賽獲得前3名的選手,核予每人每月培訓補助營養金。(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宣布,為落實培育及照顧縣內績優運動選手,積極留住優秀體育人才,即日起針對在全國體育競賽獲得前3名的選手,核予每人每月培訓補助營養金,如獲得全國運動會第1名將可獲得每月1萬2千元的最高補助金兩年,獲得榮譽選手就讀的學校可也申請補助金。

新竹縣體育會擔任理事長田耕豪說,從前縣長邱鏡淳到現任楊文科,他極力為選手爭取福利,大家長終於聽見選手的心聲了!這項福利,最快4月16日在花蓮登場的全國中等運動會即適用,選手們無不摩拳擦掌努力爭取最佳成績!

教育局公告,根據「新竹縣績優運動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補助對象為全國體育競賽如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及學校運動聯賽總決賽最優級組獲得前3名的選手及其就讀的學校,績優運動選手須設籍竹縣滿1年以上。

其中,代表竹縣獲得全運會前3名者,自取得成績證明或獎狀次年起,每人每月補助2年,個人項目:第1名1萬2千元、第2名6千元、第3名2千元;團體項目或接力賽:第1名8千元、第2名3千元、第3名1千元。獲得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前3名者,每人每月補助1年,補助金基準同全運會。

全中運前3名者,每人每月補助1年,個人項目:第1名4千元、第2名3千元、第3名1千500元;團體項目或接力賽:第1名3千元、第2名1千500元、第3名1千元。獲得教育部核定辦理的學校運動聯賽總決賽最優級組所定運動種類前3名者,每人每月補助1年,補助金基準同全中運,僅團體或接力賽第1名改為2千500元。

另得名選手就讀的學校,賽後1年內得申請補助金3萬元到1萬元不等,限用於有助學校運動選手培訓的經費,如消耗性訓練器材裝備、運動防護人員及用品、課業輔導、訓練費(包括住宿、膳食、交通及保險費等)及參賽費(包括住宿、膳食、交通及保險費等)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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