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職》觀眾席高喊「打假球、不要臉」 球迷挨告誹謗、侮辱判拘役

2022/12/08 14:31

李姓球迷(圖中)於觀眾席高喊「打假球」、「不要臉」,台中地院依誹謗、侮辱罪判拘役45日。(民眾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李姓男子於去年5月29日晚間,於台中市洲際棒球場,觀看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例行賽,味全龍隊與中信兄弟隊對戰,他不滿比賽結果,於觀眾席上大喊:「味全龍打假球」、「味全龍又再打假球喔,不要臉」,職棒的場務人員制止時,他又舉左手比中指侮辱,被職棒大聯盟與共享棒球公司(味全龍)等報警,他坦承犯行並願和解,但職棒大聯盟、共享棒球公司與場務人員無意願,台中地院依誹謗罪、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000元與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於上述時間地點,於味全龍隊與中信兄弟隊比賽時,意圖散布於眾,於觀眾席大喊,「味全龍打假球」、「味全龍又再打假球喔,不要臉」,許姓場務人員制止時,他又舉左手中指的手勢,藉此侮辱許姓場務人員。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並有意和解,但告訴人職棒大聯盟、共享棒球公司、許姓場務人員都無意願和解,法官認為,李男有賭博罪前科,於2019年判刑3月,公訴檢察官提出補充理由書,說明李男構成累犯與應加重其刑之理由,因此,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

法官認為,棒球為我國盛行之運動項目,職棒比賽亦廣受社會大眾關注及參與,李男因不滿職棒比賽結果,竟在無相當證據及未經查證之情形下,憑個人主觀臆測,即在棒球場觀眾席大喊打假球等言詞,而為現場轉播所錄下,且為在場觀眾共見共聞,不僅毀損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共享棒球公司(即味全龍隊)的名譽,亦損及球員致力建立的運動精神與專業形象,又對許姓場務人員比中指侮辱,所為實不可取,據此合併判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與上訴。

員警把李姓球迷請出場外,職棒大聯盟等單位並提出告訴。(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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