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嘉仁。(資料照)
〔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2025年亞洲盃籃球賽資格賽發生保險爭議,棒球國家隊的經過多年的討論與協調,團體傷害保險已經納入團體協約並按規定執行,在2015年世界12強棒球賽期間受傷的羅嘉仁,迄今仍是唯一獲得失能險理賠的球員。
羅嘉仁於2016年1月開刀治療肩膀關節唇與旋轉肌傷勢,術後評估整季報銷無法出賽,根據2015年12強賽團體傷害保險失能險規定,羅嘉仁2015年薪水為1至10月50萬元、11與12月各7萬元,獲得514萬元理賠。
棒球國家隊團體傷害保險的理賠給付是給球團,保險公司確認球員狀況符合失能,先支付理賠金給球員,球員再把理賠金交給球團,球團再支付薪水給球員,羅嘉仁當時還未與義大犀牛談妥2016年球季合約,領隊王癸琳決定直接以這筆理賠金支付羅嘉仁2016年的薪水。
2015年12強賽的團體傷害保險有關暫時失能保險部分,選手若因為受傷被判定失能,單年合約者理賠最長12個月,理賠方式為:
1. 薪資低於20萬元者,以20萬元為給付額度。
2. 薪資高於20萬元但低於60萬元者,依合約所定薪資額度給付。
3. 薪資高於60萬元者,最高給付60萬元。
4. 複數年合約選手,依合約期程給付,最多給付2年。
2015年12強賽台灣隊團體傷害保險。(資料照,球員工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