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PLG》球星林秉聖合約鬧雙包 攻城獅求償內容曝光

2024/03/14 13:01

林秉聖。(資料照,台北台新戰神提供)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球星林秉聖陷入雙約案,經營PLG新竹攻城獅的攻城獅文創,向經營T1台北台新戰神的台新育樂公司與林秉聖提告,請求確認球員聘認契約關係不存在,以及林與攻城獅間存在球員聘認關係,林與台新育樂另要賠償1000萬元,林本人則要單獨給付懲罰性違約金276萬多元。台北地院上午開庭。

攻城獅透過律師指球團原主張確認雙方委任關係存在,但林秉聖已多次代表台新戰神出賽,故攻城獅考量已無實益,決定撤回這項主張。

律師說,本案最大的受害者是兩個球團,攻城獅給了球隊中的最高報價,林秉聖卻透過兩面手法、簽定兩份契約,球員這種沒有誠信地作法,若一塊都不用賠,會導致產業大亂。

律師進一步指出,攻城獅與林秉聖是在去年5月28日約定工作內容,攻城獅並於8月15日對外官宣林秉聖加入球隊,林卻在16日透過自己的社群媒體宣布沒有要入隊,攻城獅再於17日收到存證信函。律師認為林秉聖的作法有損攻城獅的各項權益,包括贊助商拒絕贊助、票房收入等,共計7至8千萬。

但林秉聖與台新育樂的辯護人說,這份契約是攻城獅單方面提出的無名契約,且依攻城獅的公告,去年9月1日才生效;至於台新育樂新爭取林秉聖的作法,符合爭取自由球員的慣例,代表台新育樂經8月15日確認林秉聖已與原球團中信特攻終止契約,才與林簽約。

林秉聖與台新育樂的辯護人也指,攻城獅並未取得林秉聖的離隊證明就簽約,並打著維護職業運動的大旗,才是在傷害運動產業。全案定5月9日再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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