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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修運動補助辦法 中學生參加聯賽鍍金每月領4000元

2024/04/16 18:42

台中新修運動補助辦法,中學生參加聯賽鍍金每月領4000元。(圖:市府提供)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修正「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首將國、高中學生參加教育部舉辦的中等學校各項運動聯賽獲前3名納入補助,金牌選手每月最高可領取4000元培訓獎助金,補助到下屆同項賽會舉行為止,辦法今獲市政會議審議通過,且追溯自112學年度起適用,首個適用對象就是日前才在高中排球甲級聯賽(HVL)稱王封后的豐原高商男排及東山高中女排隊,除可獲165萬元獎金外,每名選手更可獲每個月4000元補助,向下紮根鼓勵績優選手。

台中市運動局長李昱叡指出,台中市自2019年新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發給辦法」,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領培訓獎助金;2021年再度修正,提高獎勵額度,全運會個人金牌,從原本1萬2000元一舉提高至2萬元,實質鼓勵運動員;今日在市政會議再提修正辦法,納入中學生挑戰教育部舉辦的中等學校運動聯賽獲獎也能領培訓獎助金。

李昱叡指出,包括獲金牌可每月領4000元、銀牌2000元、銅牌500元,領到下屆同項賽事比賽為止,目前多數中等學校運動聯賽均1年舉辦一次,選手可領至少12個月培訓金,相關獎勵辦法獲市政會議通過,送法制局公告再送議會備查即可實施,自112學年度舉辦的賽事均適用。

李昱叡指出,日前才在高中排球甲級聯賽(HVL)稱王封后的豐原高商男排及東山高中女排隊,將是首個適用修正辦法的團隊,目前兩隊各有12名參賽註冊選手,可各領4000元培訓金12個月,估一年補助115萬培訓金。

台中市長盧秀燕指出,豐商男排及東山女排日前均拿下高中排球甲級聯賽全國冠軍,肯定感謝選手、教練及家長們的努力與付出。

運動局另指出,目前六都除高雄、台南尚無對中等學校運動聯賽補助培訓金,包括台北獎勵月領8400元、新北月領3400元、桃園市月領8000元;李昱叡指出,台中市有多元獎勵制度,包括奧運金牌發300萬及亞運金牌發100萬,是台中獨有的獎勵,未來會持續優化獎勵制度,嘉勉台中市籍傑出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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