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球星雙約案今再開 林秉聖委任律師這原因斥攻城獅律師「不要講話!」

2024/05/09 11:04

林秉聖。(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上午再度開庭審理球星林秉聖陷入雙約案,庭末林秉聖的律師聲請傳喚證人,但指原告PLG新竹攻城獅的攻城獅文創所委任的律師持續打斷他的發言,大聲制止「不要講話」。

全案源於攻城獅文創向林秉聖與經營T1台北台新戰神的台新育樂公司提告,請求確認球員聘認契約關係不存在、林與台新育樂也要賠償1000萬元,林另要給付懲罰性違約金276萬餘元。

稍早庭訊時,攻城獅的律師向法官說明要傳喚的兩位證人,是林秉聖簽下特約時的所在場人士。

林秉聖的律師則聲請傳喚張樹人,因為攻城獅是透過張樹人與林秉聖溝通,希望林能加盟攻城獅;另因為正在打聽去年攻城獅「惡意」挖角其他球員,不是只有林秉聖被惡意挖角。

此時林秉聖的律師指攻城獅的律師持續插話,大聲制止「不要講話!」。法官見狀指根據法院組織法,訴訟是由法官指揮,要雙方冷靜面對本案;兩方律師才結束唇槍舌戰。

林秉聖的律師隨後說,一旦特定到被惡意挖角的其他球員,可能聲請傳喚該名球員,或以陳報狀方式提供訊息。

林秉聖的律師另提到,根據一份對話紀錄可知,攻城獅並沒有向中信特工(林曾加盟的球隊)報價,甚至中信領隊主動問是否有提供合約給林秉聖時,攻城獅並未回答,也沒有主動告知已和林秉聖簽約的事實,可見攻城獅的簽約屬惡意,是惡意挖角的行為。

攻城獅的律師回應,根據相關條文,第三方球隊是把報價通知甲方,甲方得匹配報價,且本件真意在於原屬球隊是否跟進第三方球隊的報價。

攻城獅的律師並強調,本案重點應著重在籃球界是我國近期的新興熱門產業,球員也都享有高度自主性,至於在球員的聘任上,各球隊都很激烈,不應侷限以書面往返的制式規定,應看重的是本產業的實際運作。

台新育樂的律師則說,依PLG聯盟規章等規定,得自由加盟的自由球員,限於合約期滿或原球隊提出離隊證明,然林秉聖與中信特工的合約尚未期滿,攻城獅卻背著中信特工與林簽約,已明確違反規定,還有違反公序良俗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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