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勇傳。(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龔乃玠/台北報導〕統一獅昨天宣布開除黃勇傳,聯盟今表示,獅球團已提出選手合約讓渡申請,其他球團可以在23日下午5點前申請取得黃勇傳的讓渡合約。
中職規定,例行賽球隊若要釋出球員,須先通過讓渡程序,讓渡期效為自聯盟公告日後隔日起算第5個工作日下午5時止,若讓渡申請在期限內未獲得其他球團取得,則選手視為被球團無條件釋出。
統一獅昨天指出,黃勇傳去年底向球隊表示個人財務上有困難,向球隊申請執行其分期付款簽約金的申領,然而今年5月3日起,黃勇傳因處理個人財務借貸事宜請假離開球隊,最終未於14日球隊練習日報到,依公司內部管理規章予以開除。
中職今天公告,「統一7-ELEVEn獅球團於5月15日下午提出黃勇傳選手合約讓渡申請,賽務部依規定於5月16日進行公告。其他球團申請取得讓渡選手合約截止時間為5月23日下午5點,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