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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體育法》修法做選手後盾 何欣純預祝台灣選手奧運奪牌爭光

2024/07/17 16:53

何欣純力推《國民體育法》修正案,希望給國手和學生選手更多保障,讓他們無後顧之憂訓練、出賽。(何欣純提供)何欣純力推《國民體育法》修正案,希望給國手和學生選手更多保障,讓他們無後顧之憂訓練、出賽。(何欣純提供)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巴黎奧運7月26日將登場,台灣包括羽球天后戴姿穎有60人出賽,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表示,這些優秀國手都從學生選手時代開始投入時間心血訓練,為了讓他們有更大的保障,力推的《國民體育法》修正案,近日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定學生選手代表學校參加運動賽會,學校應該為他們和教練投保團體傷害保險,作為學生選手與國手們最大的後盾。

何欣純表示,這次巴黎奧運,台灣共取得16種運動項目60席參賽資格,其中有7位國手來自台中,包括柔道項目的楊勇緯、林真豪;輕艇項目張筑涵、吳少璿表姊弟;女網雙打的詹詠然、詹皓晴姊妹花;羽球混雙的葉宏蔚,他們從學生選手時代起就表現優異,屢得佳績,現在成為代表隊國手,不但是「台中之光」、更是「台灣之光」,祝福在奧運殿堂上順利奪牌。

何欣純表示,自己長期關注學生選手成為國手前,在訓練與參賽的保障,若不幸受傷後的復健照護,因為現行保障不足,必須加強保險及政府的協助,才能減輕家庭負擔,讓選手安心養傷復健,所以起草「國民體運法」修正條文,很高興前天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何欣純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國民體育法》修正案,明定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為培訓或參賽導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慰問金,並且提供短期失能、身心障礙選手後續醫療照顧及相關就業輔導服務。此外,學生選手代表學校參加運動賽會,學校應另為學生及運動教練投保團體傷害保險。

何欣純說,審查中堅持「沒有學生選手,哪有國手?」,要把學生選手保護好,才能培育出最優秀的國手。因此無論學生或國手出賽,政府都要協助投保完備,若因培訓、參賽,造成短期失能等,政府應發給慰問金、還要提供後續醫療照顧及就業輔導。保險部分,短期失能理賠給付額度與選手合約薪資差額,政府依規定補助。

何欣純強調,台灣奧運國手即將在奧運場上爭取最高榮耀,而他們都是從學生選手一路培育上來,透過修法把選手與國手的權益保障明訂清楚,把學生選手保護好,就能培育出最優秀的國手,在國際舞台為台灣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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