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傳昇。(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羅志朋/台北報導〕味全龍球員曾傳昇驚傳涉入賭博遭起訴,龍隊球團指出,已先通報聯盟,收到起訴書後,將召開紀律委員會討論。
事實上,中職聯盟規章嚴禁職棒相關從業人員(包含球員)購買運動彩券,若購買或受讓與本身職務相關的運彩者,立即解職並永不錄用。另外,中職規章針對一般賭博,相關規定為「罰款1至10萬元、禁賽1至10場」,如涉及與球賽有關之賭博行為,最重得處以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球團涉及聯盟球賽賭博,處球團罰款1億元。
事實上,韓國職棒聯盟規章針對教練、球員和裁判,若涉及非法網路賭博及一般賭博有明確規範,第1次違反時,處以禁賽50場以上、罰款500萬韓元(約12萬台幣)、公益服務120小時,第二次違反時,處以禁賽70場以上、罰款1000萬韓元(約24萬台幣)、公益服務180小時,第三次則以失格處分,也就是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