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團成員(右)企圖搶奪我國賀電,野蠻行徑已是本屆世大運第二次發生。(資料照,代表團提供)
〔記者粘藐云/台北報導〕台灣跆拳道代表隊日前在德國萊茵魯爾世大運摘下男團銀牌後,頒發賀電時卻爆發有中國人士搶奪賀電的情況。今天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表示,賀電是「挑戰奧會模式」,是藉體育謀獨,任何國際體育賽事活動都需要全面、準確執行「奧會模式」。體育署對此做出回應,強調我國頒發賀電給獲獎選手為我國代表團內部事務,中國無權干涉,且奧會模式僅限於運動領域,不應在其他領域要求適用。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於今天表示,任何國際運動賽事都需要全面準確執行奧會模式,不應該出現違背奧會模式的「名、旗、歌、徽、材料、標示、口號」,針對這樣的說法,體育署提出3點聲明回應。
一、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1981年簽署「洛桑協議」,稱為「奧會模式」,為我國參與國際運動事務的依據,並保障我國運動員參與國際運動賽事的權益。我國歷年參與國際運動賽事均確實遵守「奧會模式」,但「奧會模式」應僅限於運動領域,中國不應在其他領域要求適用,並應使用各國慣用之台灣名稱稱呼我國其他領域的代表團。
二、本屆世大運我國跆拳道男子團體榮獲銀牌,中國隊員干擾賀電頒發、搶奪物品之行為,已違反運動精神與國際禮儀在先,中國自1981年洛桑協議之後,即不斷將奧會模式範圍無限上綱。體育署也再次強調,我國頒發賀電予獲獎選手為我國代表團內部事務,中國無權干涉。
三、中華民國爲主權獨立國家,國家名稱及主權不容置喙。體育署再次呼籲中國勿藉運動賽事矮化台灣及進行統戰宣傳,方有助於兩岸良性互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