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中運游泳比賽招募國中生助理,因未明確註明權利義務,衍生無薪爭議。(資料照)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今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由嘉義縣政府舉辦,在高雄市進行的游泳賽事,因擔任場地助理的國中生無法領取津貼,僅能獲得志工時數,引發爭議;嘉義縣府教育處對此事表達歉意,責成相關單位檢討招募流程,已啟動補救作業,將提供2600元現金及2400元禮券,予以補償。
有學生家長指控,今年全中運游泳項目借用高雄國際游泳池舉行,賽事從4月18日至22日為期5天,學生協助場地作業,原以為可領取每日1000元工作津貼,未料僅高中生能領取,國中生只獲得志工時數,淪為免費勞力,經反映後雖獲得600元現金及400元禮券作為補償,仍與預期落差甚大。
嘉義縣政府表示,游泳賽事原編列每日1000元工作津貼,用以聘用16歲以上裁判助理人員;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另針對未滿16歲學生參與,行政實務以「學生志工」模式辦理,提供服務時數認證、交通補貼及獎勵措施,而非發給工資,以兼顧法規遵循及學生權益保障。
經了解,高雄場次在招募及說明過程中,未明確區分16歲以上與16歲以下學生,未清楚說明未滿16歲僅能以志工身分參與,導致學生盡責參與後,產生期待落差。
嘉義縣府對此表達歉意,場地助理國中生人數約19人,針對未滿16歲參與學生,將提供與16歲以上裁判助理人員相當補償內容,以回應學生實際參與的辛勞;原核定600元現金及400元禮券,考量鼓勵學生參與體育活動,再增加2000元現金及2000元禮券,共價值5000元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