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電競是否該訂定基本法朝野吵翻天 李洋「罰站」重申運動部不支持

2026/07/30 12:05

李洋「罰站」聽朝野吵架。(記者吳孟儒攝)李洋「罰站」聽朝野吵架。(記者吳孟儒攝)

〔記者吳孟儒/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在議題正式討論前,朝野再次吵翻天,而運動部長李洋也再次重申,基本法的法律位階較高,不支持定立基本法及專法,但運動部仍會協助電子競技運動的推動。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曾表示,台灣現行的電競相關法規主要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為主,尚未有專門法規依據,也透過召開記者會,期望透過推動《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補足台灣現行制度缺口,今天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再度提出「電子競技運動發展基本法」草案審查議題,但朝野在議題正式開始討論前就不斷爭吵,有立委還敲水杯、放鬧鈴聲抗議,李洋更「罰站」聽著立委群吵架,吵了近1小時後,召委羅廷瑋就逕自離開,也讓會議中斷,到中午12點都還沒回來。

運動部長李洋。(記者田裕華攝)運動部長李洋。(記者田裕華攝)

事實上,李洋先前在上月的公聽會就曾表達過,基本法是較上位、抽象的法律位階,若制定基本法擔心造成法律位階混亂,現行法不足部分,將以行政命令補足,今天他接受媒體訪問時也再次重申,運動部支持電子競技運動發展,但不支持立定基本法和專法,「如果要單獨列一個電競運動的法律,確實有點問題,因為不管是棒球、籃球或羽球等等運動,都不太可能一一列專法進行。」

關於發展條例無法處理的問題,李洋解釋,「目前現行國體法以及發展條例都是有足夠的法律依據,讓運動部明年有編列預算3000萬去進行。」至於要如何協助電競發展?李洋補充,「電子競技運動跟電子競技產業不太一樣,運動部著重在運動發展,但產業部分有其他部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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