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操》屏東2選手痛失世錦賽機會 立委徐富癸要求徹查體操協會

2026/09/09 13:06

徐富癸要求徹查體操協會並究責。(記者羅欣貞攝)徐富癸要求徹查體操協會並究責。(記者羅欣貞攝)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體操選手潘采宸、李佳蔚取得今年10月荷蘭鹿特丹世界競技體操錦標賽參賽機會,卻遭中華民國體操協會在未告知選手及教練的情況下,逕自回覆國際體操總會(FIG)放棄參賽。立法委員徐富癸今(9)日與教練邱意婷、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主任黃柏翰、律師程耀樑共同為選手發聲,要求運動部徹查,失職人員必須負起責任。

教練邱意婷難過表示,最無法接受的是,選手甚至沒有被問過一句「妳要不要去」,機會就被放棄。(記者羅欣貞攝)教練邱意婷難過表示,最無法接受的是,選手甚至沒有被問過一句「妳要不要去」,機會就被放棄。(記者羅欣貞攝)

徐富癸指出,依協會公告8月20日收到FIG通知後,當日下午即由秘書長決定回覆「不參賽」,當時距期限仍超過12小時。協會以「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法定程序」為由放棄,但究竟是哪一道程序無法完成?秘書長又依據什麼權限,可以單獨替選手放棄世錦賽資格?都必須說清楚。

教練邱意婷表示,協會8月20日已經作成決定,但直到8月27日她主動聯繫協會詢問時,仍不知道資格早已遭到放棄。「如果8月20日就已決定,為什麼選手和教練完全沒有被告知?」邱意婷質疑,「為什麼連一通詢問選手意願的電話都沒有?」。

徐富癸強調,運動部應調閱協會章程、分層負責表、選訓規定及完整決策紀錄,查明秘書長是否具有單獨決定放棄參賽的權限,「如果有權,就把授權依據拿出來;如果沒有權,就必須追究責任。」

屏東縣政府體發中心主任黃柏翰強調,潘采宸、李佳蔚是屏東長期培育的優秀選手,靠努力取得世界舞台,不應因協會片面決策而失去參賽機會,縣府將持續做選手後盾。

受屏東縣政府委託的程耀樑律師表示,本案應由運動部獨立調查,並依《國民體育法》第33條及第43條相關規定,針對協會是否涉及重大違反法令情事依法處置。後續將持續協助選手及教練,視調查結果提出相關告訴、告發,並循申訴或仲裁程序尋求救濟。

徐富癸要求運動部完整調查協會決策過程、釐清秘書長權責與相關人員責任,並建立重大國際賽事資格的緊急處理制度,「選手要參賽,誰准你棄賽?這件事情一定要查清楚,不能再讓任何選手在還沒踏上賽場以前,就被別人替自己決定失去機會。」

選手潘采宸的阿嬤蔡玉華(左)淚灑會場,選手李佳蔚的媽媽(右)也相當難過。(記者羅欣貞攝)選手潘采宸的阿嬤蔡玉華(左)淚灑會場,選手李佳蔚的媽媽(右)也相當難過。(記者羅欣貞攝)

立法委員徐富癸(右三)召開記者會,為選手討公道。(記者羅欣貞攝)立法委員徐富癸(右三)召開記者會,為選手討公道。(記者羅欣貞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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