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長李洋。(資料照)
運動部成立逾一年。記得揭牌當天,賴清德總統期許讓每位選手都能得到國家支持,首位運動部長李洋作為執政團隊的招牌人物,承接執政黨的體育政見,一口氣端出全民運動、競技制度整合、國際賽會、運動產業、永續平權、基層培育六大工作方向。一年過去,運動部準備走出改革第一步了嗎?
《國民體育法》第7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制定全國體育發展政策並逐年檢討修正。運動部規劃116年才公布新版運動政策白皮書,外界僅能從施政計畫略知短期規劃。近一年爭議最集中的協會治理上,115年度列有依財務查核缺失檢討理事長與秘書長責任、協會與選手間參賽協議範本兩項,來到116年度卻只剩提升運動員委員會效能與選手權益的討論,並未明確指出權利義務關係,令人費解。
運動部週年當天,李洋在社群媒體以如履薄冰為題,文中隻字不提就任以來的作為,網路人氣卻始終居高不下,尤其「揮汗有禮」9月1日推出至今迴響熱烈,依網路溫度計的閣員聲量統計(9月7日至9月14日),他在卓揆內閣榜上衝上第三名,好評影響力PR值站上80,是前十名中最高的一位。運動部幕僚與府院團隊當然清楚這份空戰實力,但蜜月期終將結束,運動部及府院雙方都該想想,運動部這位主廚該寫些什麼食譜,才端的出賴政府以運動壯大台灣這道大菜。
借用瑞典學者斯滕林(Cecilia Stenling)研究團隊的觀點,運動組織的領導人物同時面對成員與社會兩種期待,也必須以行動回應,否則只會剩下象徵功能。台灣正卡在這道難題上。我們有一位帶著選手身分與社會支持上任的金牌部長。他坐的位置,是要保障選手權益、讓全民共享運動發展成果的機關首長。然而過去一年,公開場合鮮見李洋部長說明政策方向,部內專業意見與業務執行期程也少有對外說明。若不想被定位成運動象徵的吉祥物,部長恐需更頻繁對外闡釋自己的主張與願景。
拿過獎牌的選手也會成為政府的門面。一個與台灣民主政體不同的例子,是當今的國際奧會主席柯芬特里(Kirsty Coventry)。她在2018年9月出任辛巴威姆南加瓦(Emmerson Mnangagwa)政府的運動部長,當時被解讀為利用這位游泳金牌選手的高人氣拉抬政府聲勢,挽回都市年輕選民的信心。她任內起初受到運動界看好,也陸續推出青年培力與社區運動計畫,然而多數政策難以評估績效,最後更因足協停權事件反遭運動界及選手非難。
李洋部長要擺脫象徵性的招牌地位,本月初行政院9月3日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會是個絕佳的機會。當國小體育班不再新增設班,現有班級朝社團化與社區化發展,相關的制度該如何接壤?在筆者擔任全民運動署推動社區運動俱樂部實施計畫講者時,第一線教練與行政人員最關心的是賽事報名的權責分立、專職教練的勞動權益,以及校方課程與俱樂部訓練如何銜接。李洋部長在2月份的商周專訪裡說過,「現在我作為運動部長,我更在意的是制度與環境。」對外說明國小體育班及俱樂部推廣的制度如何銜接,正是當務之急。
運動部能在台灣運動裡扮演什麼角色,目前仍繫於機關首長與幕僚的判斷。但真正要緊的,是能不能長出一個更良善的運動治理環境,這也是李洋與運動部面對例如體操協會棄賽、輕艇選手自費出賽等等爭議時迴避不了的功課。斯滕林團隊提醒過,組織必須把良善治理的良善定義說清楚。部長若不想只當個政府的招牌象徵,除了適時對外說明議題與政策關聯外,更重要的,恐怕是告訴台灣社會,運動部團隊心中的良善,究竟是什麼。如此,才能踏出運動改革第一步。
作者:林駿傑(國立體育大學國際體育事務碩士學位學程助理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