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冰》競速滑冰選拔爆發爭議 5人達標卻無人能參賽

2026/10/13 14:52

圖為示意圖。(資料照,滑冰協會提供)圖為示意圖。(資料照,滑冰協會提供)

〔記者粘藐云/台北報導〕我國目前已有5名男子選手在國際滑冰總會(ISU)認可的國際賽及全國賽事中,先後達到 2026-27 賽季青年世界盃與世青錦標賽的參賽門檻,創下我國短道滑冰史上首度有5名選手同時達標的紀錄。不過,有家長和教練投訴,滑冰協會堅持採行「僅限單一國內春季賽」的硬性審查標準,導致這5位早已取得ISU國際參賽資格的選手面臨「0 人能代表參賽」的困境。

依據國際滑冰總會發布的官方通告(Communication No. 2807/2805),2026-27 賽季青年世界盃與世青錦標賽男子500公尺參賽秒數門檻為46.27秒,且國際規範明文規定,只要選手在2024年7月1日之後,於國際滑冰總會認可的錦標賽、青年世界盃、ASU 亞錦賽或會員國認可之全國錦標賽取得之成績,皆為有效達標成績,我國已有賴玠宇(43.347秒)、陳正諺(45.546秒)、劉政翰(45.774秒)、曾麟棋(46.098秒)、薛漢陽(46.112秒)等5位男子青年好手達標。

儘管已有選手陸續達到參賽標準,但滑冰協會事後將選拔辦法解釋為「僅以115年全國春季錦標賽成績為唯一依據」,但並未明定相關達標秒數等細節。由於今年3月舉辦的春季賽受限於現場冰質狀況,且部分選手當時帶傷參賽,選手在該場單一賽事的成績落在46.30秒至 49.30秒之間,倘若協會硬性封殺選手在國際賽取得的合規成績,將導致全台無人能以春季賽單場成績過關,形成明明有5人達到國際標準、台灣卻自願放棄參賽的現象。

教練與家長指出,協會目前的做法存在嚴重的法理與程序瑕疵。首先,經主管機關核備的選拔辦法第四條明確載明是「依據ISU及ASU規定以及全國春季錦標賽計時成績,並以國內賽成績為優先」,條文中完全沒有「唯一」或「其他國際合格成績一律不採認」等字眼,協會事後私自擴張解釋已違反原始條文意旨。

其次,今年3月的春季賽舉辦時,國際滑冰總會根本尚未公布新賽季的最新門檻,直到今年7、8月國際總會才正式下修門檻至46.27 秒,協會拿未來才發布的新標準,回頭審查3月早已結束的賽事並認定選手未達標,完全是時空錯置與不當溯及既往。

另外,在上一賽季中,選訓委員會便曾同意採認選手於亞錦賽的國際賽秒數遴選為國手,本賽季面對完全相同的條文卻突然改口不採認,甚至對部分未達門檻的選手給予報名放行,展現出極不一致的雙重標準。

由於2027年青年世界錦標賽是爭取2028年青年奧運參賽名額的最關鍵賽事,滑冰協會若因私自限縮規則而放棄派員,將直接斷送這批年輕選手進軍 2028 青年奧運的機會,更嚴重打擊基層選手與教練的多年心血。

目前教練與選手家長已正式向教育部運動部、體育署及滑冰協會提出陳情,要求主管機關依法監督導正,落實公開公平的選拔機制,全面採認選手於國際滑冰總會認可賽事取得的合法成績,切勿讓行政僵化扼殺台灣基層滑冰選手的奧運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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