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充電站》中職自由球員制度

2016/11/03 06:00

2011年球季結束中職首度實行自由球員(FA)制度,自由球員年資從2003年起算,一軍登錄滿125天算1年,年資滿9年即可行使權利,至今僅去年的林智勝和鄭達鴻透過此制度轉隊。

今年6月中職修改自由球員制度部分條文,維持年資滿9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另增訂大學就讀滿4年以上者,當年資滿8年後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於2017年季後開始適用。

另外,中職新修正規定,自由球員名單於總冠軍賽結束後3日內公告(不含例假日),符合資格選手須於公告起7日內,以書面向球團表達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意願,這7天同樣不包含例假日。

中職年資滿3年的球員即可申請旅外資格,今年6月增訂條文,對於行使旅外權利的選手,外國球團不受轉隊費規定限制,由原球團與國外球團直接接觸,不過仍需要原球團同意。

以王柏融為例,最快2018年球季結束可行使旅外權利,由想要網羅王柏融的國外球團直接和Lamigo桃猿談,不過仍須猿隊同意才能放行,補償金由雙方議定。

(記者羅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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