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關乎利益 關鍵在「賽」的定義

2017/03/18 06:00

長期以來國際賽的組、訓、賽,賽指的是「參賽」,而非「爭辦、舉辦比賽」。(資料照)

體育署長林德福昨宣布,未來一級國際賽事組、訓、賽由中職主導,多年來中職和棒協爭主導權紛爭看似落幕,實為拉開一連串難題的序幕,關鍵就在雙方對於「賽」的定義和認知有所不同。

參賽或辦賽? 中職主張通包

棒協秘書長林宗成前天表示,未來經典賽、12強賽、奧運3項一級國際賽事,組、訓、賽權利都交給中職,當晚桃猿領隊劉玠廷就提出疑慮,所謂「賽」的部分包括哪些?主辦賽事的權利又屬哪一方?

中信兄弟領隊楊培宏昨也說,一級國際賽事組、訓、「賽」有沒有包括比賽的主辦權?這一點必須清楚定義;顯然中職各球團態度樂觀其成,但又怕吃悶虧。

事實上,長期以來國際賽的組、訓、賽,賽指的是「參賽」,而非「爭辦、舉辦比賽」。以上屆經典賽為例,中職負責組、訓,等到正式比賽一開打,負責「賽」部分的棒協就派員進駐國家隊,協助處理行政庶務。

也就是說,未來一級國際賽事組、訓、賽由中職主導,但爭辦、舉辦國際賽的窗口和權利仍在棒協,舉世皆然,並非棒協主動爭取。

去年中職堅持經典賽「一條龍」通包,賽的部分當然不僅有參賽,還包括比賽所衍生的相關利益,特別是未來一級國際賽事若在台灣舉辦,顯然「商機無限」,所以舉辦國際賽的權利,中職勢在必得。

然而,國際賽棒協當然不希望只剩報名聯絡窗口的功能,特別是爭辦、舉辦國際賽是一項繁雜且辛苦的工作,若沒有足夠的人脈、資金、物力,很難如願。

棒協爭辦中職獲利 不合邏輯

棒協費盡千辛萬苦爭取一級國際賽事主辦權,再全權交給中職主導,所有利益和好處都由中職拿走,顯然不合邏輯,若無利可圖,有可能盡力爭取主辦權嗎?

接下來中職和棒協所面臨的難題是,一級國際賽事的「賽」要如何定義?如果一方不肯讓步,另一方要如何因應?雙方如何各退一步達成雙贏,考驗相關單位智慧。

(記者羅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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