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週三續審,體育改革聯會提出改革協會訴求。圖為導演柯一正為體育改革聯會拍攝宣傳影片。(取自Fair Game!TAIWAN!體育改革聯會臉書)
〔記者蘇芳禾、吳柏軒/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5月3日將續審國民體育法修法,對於牽涉單項協會的改革,由部分運動選手等組成的「體育改革聯會」,批評包括體育署在內的行政機關杯葛改革。體育署強調,修法的進步性,例如為避免體育協會主要職位遭長期把持,將修法規定三等親內不得同時擔任理監事及工作人員,也將排除政治人物、中央民意代表或政務官等進入協會,避免酬庸之嫌。
體育署版本被批保守
由部分運動選手等組成的「體育改革聯會」代表、《排球誌》總編輯張祐銓說,單項協會有團體和個人會員,體育署修法版本希望團體會員有一定比例,個人會員根本無法與團體會員競選理監事,造成特定人士把持,除了開放,也希望選手理事席次不低於5分之1。此外,由於財務不透明,無法得知政府補助這些協會的經費用途。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表示,韓國體育團體至少都有做到協會民主化,但台灣就是少數人在掌控,體育署的版本被朝野立委認為太鬆散,停留在舊時代思維。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也表示,許多選手陳情,協會通常提供的幫助很少,甚至扯後腿,改革方向的共識就是讓選手、教練成為當然會員。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把單項協會的改革規範到專法,這樣可以比較快審查完畢,但體育署就想要把條文綁進「整部」國民體育法裡面,這牽涉很廣,會拖延修法,從去年底至今,「真是氣死人!」
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許智傑表示,單項協會的規範包在國民體育法裡,如果朝野立委都有共識,先就牽涉單項協會改革的法條送出委員會協商,就可望在這會期前審完。